晋江独发(第1/1 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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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言诽谤者,谓实无此事而虚加诬之也。
——诽谤者的犯罪主体故意虚构不存在的事实,对他人进行污蔑,造成名誉或者人格上的损害。
先秦时期,诽谤罪应处以死罪,但大秦统一后,嬴政为了加强政权,控制六国新秦之人,将秦律修订为:凡诽谤者帝王者,施以族刑。
用更强的刑罚,来压制暗处企图推翻大秦政治的六国势力,虽然暗处依然涌动,但是至少对方不敢大张旗鼓地放到明面上来指出大秦中央的错处。
想到不安分的六国余孽,嬴政眼底流转过一抹暗芒,转瞬又没入深邃的眼底。
大秦律令新订,为了以示帝王威严,嬴政理应依法处置对方,可是嬴政早上收到纪子昂的消息,却心头一动,想尝试一番另外的可能。
帝王久久未表态,李斯不禁思维发散。
他深知秦始皇利益至上,其次则最在乎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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